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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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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妻子的父母留有遗嘱将财产给女婿,女婿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如果遗嘱没有单独留给女儿个人或者没有遗嘱,女儿婚内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女婿是可以分割的。
我们需要确认该房产是否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析出妻子的部分后,才能属于丈夫的遗产,产生继承。在继承时,如果丈夫留有有效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丈夫没有有效遗嘱,发生法定继承,妻子和儿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一般在继承开始后,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您父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女婿可能就没有继承权或者无法继承一半的遗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实践中,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