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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20 作者: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议多、问题多的部分,是离婚案件中的焦点。由于现在有些夫妻财产关系变得十分复杂,有些离婚案件中夫妻共间财产难以认定和处理。本文介绍了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的常见问题,希望帮助大家。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

1、婚姻法会把财产偏向谁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案件的时候会更偏向所谓的弱势群体。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正式开庭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宣判,这里有个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决。并且女方也可以就自己在婚姻期间对子女抚养、照顾家庭等带来的义务要求补偿,法院判决的时候一般会照顾女方权益,尤其是子女在离婚后归女方的话。

2、婚外情和同居有什么区别

我们说一下婚外情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这个直接关系到财产分割比例。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很容易将这两者混淆。婚外情也就是我们认知上的偷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要件之一。而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有同居行为的离婚的无过错方可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3、婚前财产公证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一般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向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的房子车子等是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的。而没有产权表示的一些物品像存款、金银首饰等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就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如果不公证说不清楚的就会算作共同财产。

另外说下上海离婚财产分割‍中孩子抚养权问题,这个法院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谁更适合孩子成长和小孩本人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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