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文书下载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文书下载 > 婚姻普法>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办理案件时的常见问题
婚姻知识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办理案件时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28 作者:家理律师事务所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各国人士的交流也越来越密切,涉外结婚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又随着离婚率的升高,涉外离婚案件的数量也是居高不下,与普通的离婚案件相比,因为涉及多国,在办理程序上就显得更为复杂,以下就是上海涉外离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的常见问题: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办理案件时的常见问题

1、一方或双方在国外,不到场是否可以办理?

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是只能够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形式。离婚的案件与普通的民事案件不同,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问题,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本人出庭的。但是在涉外的离婚案件中,若有一方或是双方在国外的,是可以委托上海涉外离婚律师来代理参加离婚诉讼的,只要有公证认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本人不到现场也是能够办理的。

2、一方在国外,已经无法取得联系,另一方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吗?

因为夫妻间由于感情不和,长期的异国分居直至失去联系,这种情况在涉外离婚律师办理案件时是非常常见的。这时,若是国内的一方想要办理离婚,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有国外一方的住址信息的,法院会通过涉外的送达方式将法律文书传达,但是时间较长甚至可能长达六个月。没有住址信息,或是无法送达的,法院会送达公告,公告期满就自动视为送达。双方若是分居两年以上,基本上就会同意判决离婚。

以上就是上海涉外离婚律师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常见问题,不过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可以具体去咨询涉外离婚律师。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