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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一方重大疾病,另一方借口离婚?

发布时间:2022/12/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对夫妻,男女自由恋爱才结婚,现在男方有重大疾病,女方想要离婚,男方非常不舍这段婚姻,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首先,如果一方得了大病,法院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但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向对方告知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对方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且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是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除以上情况外,法院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会考虑的情况为: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可能法院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上,夫妻有相互的扶养义务,越是患难的情况下,越应该给予对方无论是感情上还是金钱上给予帮助。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一方患病需要治疗,如向第三人借款用于治疗疾病,上述借款是否能够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不能只能共享乐,不能共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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