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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登记申请需要带协议书吗

发布时间:2025/11/18 作者:家理律师事务所

  是的,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需要携带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时,必须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内容明确、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一、什么时候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

  在第一次去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时,就必须携带:

  ✅ 双方共同拟定并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原件至少两份)

  注意:虽然正式领取离婚证是在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但离婚协议书必须在最初申请时就提交,以便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初步审查。

  二、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权归属;

  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探视权安排。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公积金等如何分配;

  是否存在一方补偿另一方的情况。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明确哪些是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避免事后被追债。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户口迁移、家电归属等)。

  ✅ 协议书需双方亲笔签名,建议每页签名或加盖骑缝章,防止争议。

  三、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不能由一方单独起草后另一方不认可,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民政局通常不提供代写服务,建议提前准备;

  部分地区民政局会提供参考模板,但具体内容仍需自行填写;

  如果后续在领证前想修改协议,可以重新签订新协议并提交;

  离婚后,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上不可随意反悔(特殊情形除外,如欺诈、胁迫)。

  四、所需材料清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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