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技术已在我国普及,也为千万个面临生育困境的家庭带去了繁衍后代的希望。但是因为部分生育困难源于丈夫没有生育能力,所以存在人工授精的精子并非来自于丈夫本身。
这就引发一个法律问题:人工授精生育的孩子与「父亲」并没有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易轶律师为大家解读。
有这样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案子:
老婆张某和老公李某,结婚很多年了,就是怀不上孩子。两人去医院检查,这一查才发现,原来是老公李某没有生育能力。夫妻两人觉得没有孩子的话,也不好跟父母交代;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所以两人决定,通过熟人关系,到医院给老婆张某做人工授精手术2次;遗憾的是,都没有成功。
后来两人又到其他医院,再次做人工授精。不久后老婆张某怀孕了,并且在一年后生了一个孩子。但是有了孩子以后,夫妻双方经常因为孩子的一些小事发生争吵,接着长期分居,最终感情破裂。
老婆张某就起诉:认为双方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老公对自己从不关心,导致感情破裂。请求离婚;孩子由自己来养,老公给抚养费就行。
可是老公李某觉得:离婚没问题。但是孩子是人工授精生下来的,而且精子也不是自己的;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是亲生的。如果孩子由张某来养,他不会给抚养费。
大家觉得老公李某说的有没有道理?法律上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所以,只要是夫妻都同意人工授精,不管精子是谁的,在法律上都算是亲生的。不管孩子跟谁生活,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
最后判决:孩子由张某抚养,老公李某每个月给孩子5000块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但是大家想想:如果妻子张某先斩后奏,自己单独去做人工授精,并且孩子已经生下来了;说我这都是为了你们李家着想。那孩子算不算李某的?为什么?
孩子是会被看成是非婚生子女的。因为生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事,不能单方面决定。所以这个孩子和生母的丈夫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除了双方同意。在这里我也想给要人工授精的夫妻一些建议:一定要去正规的地方;尽量都不要伤害自己的身体。重要的是手续和程序一定要合法,违法或者代孕生下来的孩子,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千万不要去触碰这些灰色地带。
我是婚姻家事律师易轶,大家对婚姻家事有什么疑问,欢迎在评论区或者私信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