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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内女方私自拿走属于男方的财产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2/06/08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女方确实拿走了男方个人财产,是不合法的。如女方拿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无法判定为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考虑相关因素作出裁判。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私自拿走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判定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处理中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
【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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