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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前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发布时间:2022/06/1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婚前个人债务谁来还,则要取决于夫妻一方是否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一)夫妻一方未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二)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婚前个人债务,指的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一方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总会担心一方的债务会让自己承担。婚前个人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婚前一方借钱买房,举办婚礼等等情况。


对于个人婚前债务,一般由谁来还债取决于婚前个人债务是否用于了夫妻两人份共同生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弄清什么是婚前债务是很容易的,但关于这种债务该由谁来偿还,其实还是需要两人共同进行协商的。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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