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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老婆坚决要离婚女儿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6/20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您的问题描述,您的老婆要跟您离婚,但是双方与女儿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并不会发生改变,婚姻关系的解除会涉及到的是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由于孩子的年纪较小,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将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从孩子目前与谁共同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女儿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女儿自身的意愿,但是双方也可以对此进行协商。
但是,如果双方均不想在离婚后直接抚养女儿,可能会导致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只有解决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之后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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