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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残疾人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发布时间:2022/06/22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自由是中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亦保障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针对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可能会受到离婚程序的限制。具体分类如下:
1.身体残疾的残疾人要求离婚
因身体残疾不会影响到残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身体残疾的残疾人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其离婚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精神残疾的残疾人要求离婚
精神残疾会涉及到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不同的自然人因其智力发育和认识能力的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亦有所不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仅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仅能实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民事法律行为或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如果精神残疾导致残疾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他们只能通法院诉讼离婚,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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