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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娘家拆迁女儿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发布时间:2022/06/27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房屋拆迁时,女儿能否拿到补偿要看其户口是否迁出,如果没有迁出,村里以出嫁为借口不予发放补偿款是不合理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作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因此出嫁女户口未迁出,享有与其他    村民同等的来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用而获得补偿的权利,对其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请求予以支持。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娘家拆迁,女儿可以请求粉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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