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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如果你们双方之间无法协商离婚,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领取离婚证,实践中也有部分地区允许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您下定决心要离婚的话,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的话,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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