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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夫妻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发布时间:2022/07/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房贷没有办下来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具体分割时首先要由夫妻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按照意思自治原则进行协商,看能否就房屋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并起诉至人民法院,则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房屋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如果你们双方均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竞价方式选择出价高的;如果仅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你们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会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仍有争议再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系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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