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孩子3个月夫妻是否可以离婚?
婚姻知识

孩子3个月夫妻是否可以离婚?

发布时间:2022/07/0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如果您双方都同意离婚,也能就离婚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可以随时协议离婚,不受孩子年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您第一次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的是离婚申请,要在申请之日后三十日后再次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对方到时候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前往办理登记。


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对方是军人,则对方不同意,又没有重大过错,则不能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对方是女性,分娩后一年内您不能提出离婚,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