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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不要孩子是否可以分财产?

发布时间:2022/07/0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如果您与对方是协议离婚,则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方案和孩子抚养方案。或者双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双方可以进行诉讼离婚。诉讼中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争取财产,具体规定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根据法规,法院会对照顾孩子一方适当倾斜财产分割比例。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有上述婚姻过错,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对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并且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张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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