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抚养费与对方月总收入有关吗?
婚姻知识

抚养费与对方月总收入有关吗?

发布时间:2022/04/22 作者:深圳家理律师事务所

作为抚养费的判断标准之一,“月总收入”并不是仅指每月的工资。例如,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计算抚养费时所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

在北京地区来说,计算“月总收入”需要注意以下两点:①对方月总收入是指税后收入;②收入不仅包括每月固定工资,还包括每月的公积金,以及年终奖、季度奖金等收入平均到每月的数额,以上合计所得为“月总收入”。

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通过让抚养费支付方到其所任职的公司开出收入证明的方式来作为判断收入情况,但是因为收入证明不一定能证明对方真实的收入,如果我方不认可该收入的话,可以通过到银行打印出对方工资卡流水的方式,提交给法院,以举证对方真实的收入。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