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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外情转账怎样要回?

发布时间:2022/07/13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如果您与对方是协议离婚,则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方案。该种情况下,对方如果因有出轨行为,向第三者转账,如果对方不同意返还,或不如实陈述情况,则无法追回相应款项。


您也可以选择前往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同时起诉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种情况下,如果您想追回相应款项,而对方拒绝告知,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一段时间内的银行流水,能看到其对外不正当不合理的转账情况,如果看出对方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可以主张对方进行返还。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对方有上述婚姻过错,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并且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张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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