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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老公逮捕刑拘中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即结婚离婚均自由,如果老婆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论老公是否犯罪、是否受到处罚或者其他情形都可以要求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如果作为夫妻的一方想要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您的情况最重要的是管辖的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您可以在您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管辖法院受理后,亦会到看守所或者监狱对老公进行询问,审查双方是否感情破裂,并且依据相关证据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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