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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老人去世外地房产如何继承?

发布时间:2022/07/21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老人去世后,老人在外地的房产,老人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办理,没有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去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律规定发生继承。


本案中,老人在外地的房产也属于老人的遗产,如果老人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那么就按照具体的内容处理老人的遗产,如果没有那么就会发生法定继承,由老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老人的房产。有多个继承人的话,彼此之间可以协商房产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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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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