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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异地如何办理离婚?

发布时间:2022/07/21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首先,您可以与男方协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性意见,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领取离婚证,实践中也有部分地区允许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选择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北京地区起诉立案时常规需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起诉状三份;

(4)被告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如男方离家出走、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有以下两种做法:

(1)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步骤是:

①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

②法院联系被告,联系不到的,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公告期60天,期限届满后视为送达;

③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死亡。

①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准予离婚;

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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