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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继承遗产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2022/07/22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之规定,首先,您需要确定被继承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的,被继承的遗产应按照遗嘱处理。


其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您需要确认您是否是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为遗产需要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确认完毕继承人后,您需要确认继承的遗产范围。再看是否能与其他同一顺位的继承人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继承纠纷的诉讼解决争议。


以上是关于继承遗产需要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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