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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假离婚买房

发布时间:2022/08/01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有人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却忽略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由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是否有所谓的“假离婚”?

无论离婚是真实离婚还是为了买房所谓的“假离婚”,离婚后双方之间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当然表示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还需考察双方之间的实际情况。离婚律师表示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常见的包括“借名买房”、赠与、借贷、或者因离婚后仍同居而产生的共有关系等问题。

首先,借名买房关系,如果您双方签订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借名买房协议,或者对方能够确实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而该法律关系也被法院所认定,那么该房产归对方所有。何谓签订真实有效的“借名买房”协议?“借名买房”协议是合同的一种,签订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本身是否有效受法律规定约束。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有效。
其次,是否存在赠与关系,如您主张双方存在赠与关系,房屋是前夫赠与给您的,则需提交相应证据,对于赠与事实的证明,需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因此举证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在你们双方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赠与是否存在合理性。
然后,是否是借贷关系,这种情形,排除了借名买房、赠与等情形,重点考察的出资性质问题,法院会审查你们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贷的合意,如法院结合相关证据,认定双方系借贷关系,则房屋是您个人财产,但购房款应当作为债务进行偿还。

最后,因同居而产生的共有关系,虽然双方离婚,但是仍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虽然是前夫出资,但是该出资系来源于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收入,这种情况下,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仍然是共同财产。

“假离婚”是不存在的,面对离婚相关事宜一定要谨慎为之,切勿盲目冲动,而造成终身悔恨。关于假离婚买房,如果您遇到了法律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专业律师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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