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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涉外离婚

发布时间:2022/08/03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众所周知,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对涉外离婚的具体方法却不得而知,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现在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去了解,去解析这个问题。
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男方已经向女方户籍地起诉,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已经送达,女方应当准备诉讼材料,积极应诉。如果女方同样希望离婚,应当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答辩状;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等。如果女方不希望离婚,则需要提供双方感情较好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对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离。
离婚律师建议您首先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是否希望离婚。如果不希望离婚,可尽量主张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如果希望离婚,就尽量提供财产类证据,如同时主张抚养权,那么还可以提供与孩子共同生活、为孩子付出巨大的证据。
关于涉外离婚,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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