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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前男方成立的公司,我可以分吗?

发布时间:2022/04/28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男方婚前成立的公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公司股权是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取得,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去分割。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成立公司婚后取得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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