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离婚不离家财产分割
婚姻知识

离婚不离家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2/08/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婚姻是爱情发展的成熟阶段,有了婚姻的爱情是完美的,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忍受婚姻生活的单调与乏味,最后以离婚结尾,那么,面对离婚不离家的情况,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协议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根据您的情况,离婚不离家就财产而言可能会存有风险:

第一就是财产混同的风险,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可能会导致双方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形同虚设,易使双方的个人财产相互混同,这样极有可能对双方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

第二就是可能会莫名背上债务,对于“离婚不离家”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不是用在共同生活中,那么很可能会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当双方基于特殊原因选择离婚不离家时,建议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双方离婚不离家的情况进行说明,明确财产的具体支配等。同时建议您管理好自己的资产,不要和对方的财产混淆使用。另外不要在另一方的借条、还款计划、承诺书、担保书上签字,以免产生纠纷。同时在同居的共同生活中,有关财产的信息使用,例如相关资金往来等需要做好记录,注意同居期间财产使用情况的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