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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被威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8/08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离婚被威胁怎么办?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有切实的危险行为,您尽快向派出所报警,寻求警察的保护;此外,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保护令。具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常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要在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您老公不同意离婚,所以要想离婚的话,只能通过诉讼的形式。


由于您存在人身安全的问题,所以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裁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受害人;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关于管辖法院,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都可以管辖。


当然,并不是您申请了法院就会开具,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是有具体的请求,三是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情形。所以法院会审查您是否有面临危险的情形。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当然,人身保护令有很大的作用,但是毕竟是文书的形式,执行起来也需要多方配合,您自己也需要多注意,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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