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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假离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相信您一定听说过“假离婚”,但却对此一知半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假离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内容,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无论您出于何种目的,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合法手续即视为真离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风险行为,所以关于是否离婚我们要三思而后行。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五)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以上便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的相关内容,也就是说,只要是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便具有法定效力,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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