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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2/08/18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于这个问题,应该困扰了很多有离婚想法的夫妻,特别是对房产分割不了的夫妻,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现在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去了解,去解析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另一方婚后未参与偿还贷款,该房屋不算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共同还贷本息及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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