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男方支付宝和微信余额,离婚可以分割吗?
婚姻知识

男方支付宝和微信余额,离婚可以分割吗?

发布时间:2022/05/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婚姻存续期间,支付宝和微信中余额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支付宝、微信钱包除了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便捷支付服务外,同时也具备一定的储蓄功能。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均可主张对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内余额进行分割,这类财产在分割时与银行存款的分割类似。如果对方存在把支付宝、微信钱包中余额转走的行为,那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支付宝、微信钱包的使用要通过实名认证,所以可以从支付宝所属公司和微信所属公司调查相关信息),查询对方转移财产的明细。若在离婚诉讼期间,对方的支付宝、微信钱包存在大额转账记录且不能解释合理用途的,其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恶意转移财产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果您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问题,建议您及时反馈给律师,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