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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如何在民政局办理离婚?

发布时间:2022/08/24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相爱的两个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定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憧憬,但婚后生活幸福不幸福,应该只有婚姻双方知道,对于一些想要行使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说,应该如何在民政局办理离婚?

一般来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不需要交钱,哪怕是领取离婚证也没有工本费。


首先,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协商达成的处理意见。


其次,双方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亲自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再次,婚姻登记离婚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均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离婚律师提示:离婚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如果存在漏洞,很有可能会对双方今后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建议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最好有专业的律师予以指导,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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