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台的留言咨询中,经常可以看到关于遗嘱的相关问题。那么,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法定情形下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同时立遗嘱人和遗嘱见证人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婚姻家庭律师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解答,当继承纠纷真正发生时,也不必慌张,您可以选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