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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男子为小三买房,原配如何追回房产?

发布时间:2022/11/2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很多离婚纠纷里都有婚外情的影子。无论是婚姻本来存在问题才有第三者介入,还是因为第三者介入才会导致婚姻出现问题,只要双方还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者的存在就很难被原配所接受。
  结婚不久当事人发现男方为小三买房,应该如何追回房产
  法律上,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于其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如果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购买房屋并登记在第三者名下,首先从行为性质上说,丈夫给第三者购买房屋并登记在第三者名下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他们之间成立的是赠与合同关系。但是可以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购买该处房产的价款。因为丈夫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与合同违背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丈夫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应当恢复原状,第三者应当返还该处房产。
  丈夫存在婚外情的时候,妻子往往难以释怀,她们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背叛感情的丈夫受到惩罚,而小三只会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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