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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贷款如何还?律师教你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22/11/28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结婚是大事,离婚也是大事,婚姻破裂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等。
  可总有一些当事人,法律知识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方面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曾经有一位当事人,双方离婚时仍未清偿完毕银行贷款,却不知该怎么办?
  法律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双方仍未清偿完毕的银行贷款,如果贷款时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贷款尽管是以个人名义借贷但实际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购买用于共同居住的房屋贷款等等,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也应确定承担的比例。
  关于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取决于双方是通过何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也即生效。如果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以及判决离婚情况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的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
  关于银行贷款是否要一次性还清,则取决于银行的要求。例如在分割尚有贷款房屋的情况下,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房屋归另一方所有,由另一方承担剩余的银行贷款,那么如果涉及到房屋过户登记的情况,应当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在此种情况下部分银行要求一次性还清,解除抵押,方可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如果由登记方继续偿还贷款,不需要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则银行不一定会要求双方在离婚时一次性还清贷款,但是可能会提出重新审查借款人还款能力等流程,具体要求可咨询实际贷款给您的银行。
  为了避免离婚后追悔或再起纠纷,建议向专业人士咨询。关于离婚后贷款如何还?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行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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