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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五年还可以要求父亲补偿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2022/11/30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离婚五年,是否还可以要求父亲补偿抚养费
  离婚后,离婚子女和父母的关系并未发生改变,发生改变的只有生活方式。

  法律上,父母离婚后,儿子如果未满十八周岁,可以要求父亲支付每月的抚养费。具体金额要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孩子的日常消费水平、父亲的收入能力和支付能力来确定。



  一般来说,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孩子可以要求父亲支付相关时间的抚养费。十八周岁之前,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必须支付抚养费的;十八周岁之后,如果子女有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也应当支付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学历);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抚养费可以与对方协商是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确定抚养费的标准时,同支付抚养费的方式一样,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婚姻出现问题,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子女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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