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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家暴男不愿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2/01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有人说:爱了就好好去爱,不爱请不要伤害……
  我们对家暴最大的误解是将家暴视作情绪问题,但家暴更是一种行为问题。
  面对家暴男不愿离婚的问题,法律上,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除此之外,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对方在家暴后,不同意离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首先,家暴属于法定离婚的事由,在起诉离婚时应当准备您丈夫过错的证据(例如: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医院诊断报告、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录音、录像、照片等)。
  其次,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社区、委员会举报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请求。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家暴者清醒的知道自己的行为,他们能控制,但他们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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