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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想离婚却找不到人?

发布时间:2022/12/05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面临离婚,对方却不见踪影?
  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到期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上,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除此之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也就是说,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情形为: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作为离婚律师不得不说,诉讼离婚越来越柔性,法官会综合法律、心理、情感等因素来考虑,慎重评估婚姻是否可持续,如果确实要离婚,亦会和双方律师一起,共同为双方找到终局性解决矛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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