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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房产证还能是双方的名字吗?

发布时间:2022/12/0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离婚和结婚一样都是一辈子的大事,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俩离婚了就会开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财产。
  那么,离婚后房产证还能是双方的名字吗?
  首先,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写男女双方的名字。房产证作为不动产的物权凭证,记载了房屋的权属情况。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离婚后房产证如果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没有改变名字、没有办理过登记的话。在离婚后上述不动产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还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房产证的署名对外公示的为不动产的物权效力,与婚姻状况没有关系。

  法律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固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如离婚时对于不动产的归属如果有所变动,需要第一时间按照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的规定,前往变更房产证。因未及时变更登记房产证,有可能对于未及时变更的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如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争议的不动产,如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不能对抗登记效力等等纠纷。
  如果离婚时已对该不动产产权属双方协议作出变更,那么第一时间一定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不动产登记权属证明。
  离婚分家能够更好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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