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看过很多人在离婚纠纷中,尤其是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不惜重金,不惜代价,但是结果,未必尽如人意。争夺抚养权,绝对不是一场情绪大战,不是谁表现得视死如归,谁敢高喊不把抚养权给我,我就活不下去,不要逼死我之类的话,谁就可以赢。这是一场汇聚诸多变量的保卫战,双方都想保卫自己为人父为人母的权益,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想随时见到子女,享受子女承欢膝下的家庭温馨是不太现实的。在争取抚养权这件事儿上,男性当事人的诉求和女性当事人的诉求是有明显差别。
男性当事人一般更关心的是房产财产、公司股权我到底能分多少,而女性当事人则更关心自己能不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
在实践中,其实这几种情况下,孩子大概率是会判给妈妈抚养的:
1、孩子尚在哺乳期或2岁以下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4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这一原则,对于抚养子女条件相对较弱,又想要得到抚养权的母亲,离婚要趁早,不要拖到子女两岁以后,否则你的优势就真的没有了。
2、孩子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这也是从上面的案例中,离婚律师要告诉各位的,如果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就一定要保持孩子对自己的依赖性。
在实践中,如果孩子一直长期随妈妈生活,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生活环境,倘若父亲一方没有特别的抚养优势,为了不改变孩子的生活习惯,法官大概率还是会判决孩子归妈妈抚养的。
向法官提交证明自己一直用心照顾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平时照顾孩子,陪伴孩子较多。例如平时接送孩子、带孩子去游乐场、支付学费、带孩子出去旅游等等。购物发票、视频照片、朋友圈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实务中,有些夫妻会千方百计去抢走孩子,带到老家,亲戚家,隐匿起来,以便在离婚的时候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奉劝各位千万不要,否则你还会可能丧失抚养权!
3、男方有不良嗜好,例如家暴、赌博等恶习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离婚诉讼时,可以提交对方不适合孩子抚养的证据。例如对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和吸毒等恶习的证据;或者还有一些对方工作长期出差或加班,根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的证据。
4、8周岁以上的孩子自愿表示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
如果两个人争孩子,大部分8岁以上的孩子都会被单独叫到法庭,法官助理给她做询问笔录,问她:「爸爸妈妈分开,你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孩子愿意跟妈妈的占比稍微多点,因为大部分家庭,妈妈的陪伴与照料会比爸爸多一些。
所以,如果你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那么就要尽可能收集以上证据。有其他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可以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