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男方家暴不想离婚,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婚姻知识

男方家暴不想离婚,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2/05/10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遭遇家暴,在婚内无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能不能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存在争议。

肯定说,如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支出;否定说则认为婚内无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婚内赔偿不过是钱从左口袋拿到了右口袋,在夫妻财产未分割的前提下,这样的赔偿没有实质意义。

但是,建议您在遭遇家暴时要及时固定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尽可能的让警察或医生注明该事件是由家暴引起的。若对方持续家暴,您可以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一类的婚内协议,除了约定财产分割外,要注明该协议是因家暴而签订,以备日后作为损害赔偿的基础证据。

如果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请及时反馈给离婚律师,给您制定合理性方案。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