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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居委会不给开经常居住地证明怎么离婚?

发布时间:2022/05/17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物业或居委会均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可去派出所查询对方户籍信息,如开出的《信息查询打印表》显示对方在本地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可根据户籍信息上所显示的地址查找对应的管辖法院(派出法庭)后携带其他材料前去立案。值得注意的是,派出所通常只接受律师调取户籍信息的申请。律师调取户籍信息也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一般为律所介绍信、律师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不同派出所要求提交的资料略有不同)。如果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请及时反馈给离婚律师,给您制定合理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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