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怎么继承父母名下的财产?
婚姻知识

怎么继承父母名下的财产?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目前的法律实践中,可以采用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两种办法。
公证继承:如果您是要继承您父母的房屋,您需要先确认您父母有无留下遗嘱或遗赠以及有无其他继承人的基本情况,若没有遗嘱或遗赠而您又是您父母的唯一继承人,您可以办理遗产房屋过户登记。
诉讼继承:通过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方式进行,后续凭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关于诉讼继承的办理方法,建议咨询诉讼律师办理继承诉讼相关事宜。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详细办理过户登记的流程如下:
一、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开具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