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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离婚后一方可以独自出售共同所有的房屋吗?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房屋归一方所有,一方给另一方支付折价款,双方配合共同到不动产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变更之后,一方可以依据政策办理出售。诉讼离婚的情况下,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自行办理过户登记,过户之后可以依法出售。
(二)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没有针对房屋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没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仍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准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分。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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