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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丈夫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2/05/30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如果该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登记的是您丈夫的名字,那会视为您丈夫前妻对您丈夫的赠与,没有约定只赠与给您丈夫一方的话,即属于您夫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您丈夫和前妻只是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签署了您丈夫的名字,房产具体所有人还未确定,不一定有您的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建议您及时关注该房产的登记信息以及您丈夫和前妻的关系,看看是否登记为您丈夫的名字,如果登记了您丈夫的名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分割,另外提示您,注意关注老公和前妻有无其他约定,以及自己和老公的婚姻关系,不要让婚姻出现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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