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因此夫妻任何一方都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并不是只要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之间男方得了大病,而女方是因为男方得了大病而找借口想和男方离婚,只要男方在婚内没有重大过错,并且男方现在所得的病也并非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梅毒等严重传染性疾病,那么此时如果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且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很有可能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如果男方生活重大疾病瘫痪在床,那么作为男方的妻子是有义务承担起对男方的照顾、扶助义务的。并且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的案件之中,也会考虑到这些要素,即如果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那么此时身患重病的男方作为弱势一方,其日常起居和生活质量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从而法官在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时候,会慎重考虑是否出具离婚的判决书。
除此之外,女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其在判决生效之后6个月内无法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等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6个月之后男方病情痊愈,那么女方此次提起离婚诉讼判决双方离婚的概率会比较大;如果此时男方依然身患重病,则此时法院一定会考虑到男方再看这个离婚之后的生活状态,从而也是有可能判决双方不准离婚的。
在准备证据方面,男方需要准备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如双方共同的照片、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等,并且当庭和法官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请求法官给予双方一次修正的机会;除此之外男方还应当准备自己当前身患重病的证据,并且告知法官当前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如果双方离婚之后将会对自己的生活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影响法官,判决双方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