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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老公是否有权利不让老婆回娘家?

发布时间:2022/07/06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人身自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然都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去侵害这一权利。其不仅在宪法中规定了我们这一神圣的权利,也在民法典中对此权利进行规定。《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老婆回娘家,无疑是人身自由在具体生活中的体现。回娘家不仅体现了日子有,而且也体现了老婆对老婆的父母尽到其应尽的赡养义务。


首先,如果老公阻止老婆回娘家,那么老公首先侵犯的是老婆回娘家的这一项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利,显然违背了上述民法典第109条的规定,对于这一规定的违法,老婆是有权利去进行反抗的。具体可以找当地的。公安机关如还有所或者是妇联组织以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协商协调,从而保障自己人身自由等相关权利。


第二,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有多种形式的,给付相应的赡养费用,是履行上述义务的一种形式,常回家看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赡养老人,也是履行自己应尽赡养义务的一种形式。因此老婆回娘家去看望自己的父母,实际上也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老公以自己的强力去阻止老婆去旅行,自己身上义务。那么这也侵犯了老人,也就是老婆的父母被赡养的权利。因此老公阻止老婆回娘家,不仅侵犯了然后自身的人身自由也侵害了老婆哄二人被赡养的权利,无疑是违法的行为。也是不正确的行为。对于夫妻之间的相互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和相互关爱,并且要树立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和睦家庭关系,那么老婆回娘家这一行为,具有多重的权利义务履行关系,并且也是老婆个人的自由,老公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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