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协议离婚是否查财产?
婚姻知识

协议离婚是否查财产?

发布时间:2022/07/12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不会查询各自名下财产。因为协议离婚是基于双方对于名下的财产范围、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时刻意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是未在离婚时分割的财产。

查询双方名下财产的情况,通常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申请法官调取对方银行流水、存款余额进行公开透明的财产分割。协议离婚中,若双方能够对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无需查询名下财产。但需要提示您,若双方有意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等,债权人依然有权将一方或双方诉至法院,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有可能会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配条款能否被撤销,取决于两个方面:是否构成无偿转让和是否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此,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谨慎对待,建议双方在拟定协议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把关,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