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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知识

婚前买的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22/07/20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如在没有签订有效婚内财产约定的前提下,婚前一方全款购车,属于车辆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是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车辆,也属于车辆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车辆仍然归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贷款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车辆贷款,车辆登记方应该向另一方支付婚后共同还贷款项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内容参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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