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B北京

S深圳

S上海

咨询热线:13167038544
成功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经典案例> 离婚证取得时间
婚姻知识

离婚证取得时间

发布时间:2022/08/01 作者:上海家理律师咨询网

自己选择的婚姻,结果好坏都需要我们自己去承担后果,但有的夫妻由于一时冲动而操之过急,忽略了婚姻来之不易,那离婚证取得时间

自《民法典》开始实施后,有离婚冷静期的新规定,离婚证的取得时间被延长了。也就是说准备好离婚协议后,需要双方先申请离婚,申请被受理后,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再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由此可知,至少要经过30天。针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离婚协议后,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仅对上述事项不存在争议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首先,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书,自完成离婚登记之日生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处理约定。离婚律师提醒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签订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后是不能单方反悔撤销的。在准备好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共同申领离婚证,该程序分别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上述程序中的“冷静期”为三十天。夫妻任何一方可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决定是否在冷静期届满后申领离婚证。如果双方感情破裂、确要离婚的,双方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律师提示,如果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在冷静期届满后不申请领取离婚证的,另一方若坚持要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关于离婚证取得时间,如果您还有相关疑问,请及时私信离婚律师,给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