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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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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再婚夫妻”,也就是法律上的配偶,面对这种情况,再婚夫妻应该如何继承遗产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因此配偶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离婚律师表示在继承的时候,首先要区分出遗产的范围,简单来说,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需符合
(1)个人所有;
(2)合法性,两大要件,方可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一般被继承人去世后,伴侣还在世的情况,需要先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即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作为遗产继承,并由配偶、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一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在遗产的分割上,根据法律规定,秉承以下原则:
(一)物尽其用原则;
(二)平均份额的原则;
(三)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的原则;
(四)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同时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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