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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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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之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而根据民法典,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或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女性、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无过错方、婚内照顾子女较多的一方、婚内赡养老人较多的一方、协助配偶工作的一方、没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没有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没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等。
综上,一方在婚内取得的合法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若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投资造成巨大损失,另一方无权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可知,另一方有权主张因投资亏损造成的债务属于投资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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